第(2/3)页 “辉煌而瑰丽。” “我几乎不懂绘画,我依然能够看出作品里的那种近乎于炫技的高难度技巧、波浪般强烈起伏的情感张力,以及一点点的神秘气息……” 威廉姆斯想要找到更加合适的形容词。 短暂思考过后。 他又放弃了。 “好吧,我不是很懂这个,笔触啊、构图啊,怎么用更加专业的口吻形容出来。我想说的是……我知道那是一幅很好的作品。” “早在它卖出了一百万英镑以前,我就知道这一点。” “我没有一百万英镑,这幅作品到底是好是坏,和它到底能够卖出多少钱,没有任何的关联。” 威廉姆斯叙述道:“我认为那幅画之所以优秀,是因为我被它所打动,我在这幅作品里获得了力量。” “这就是艺术的魅力。” “今天的这出歌剧的名字叫做《魔笛》,当拥有魔法的长笛被吹响之时,无论有多少阻碍,有多少困惑,有多少不解,都会在音乐声里散去。艺术就是艺术家手中的魔笛。” “我们也许无法成为朋友,却依然会在它的声音响起的瞬间,有所动容。” “如果好的艺术作品无法打动好的艺术家,这件事实在是太可笑了。那么,要不然那不是好的艺术作品,要不然,那不是好的艺术家。” “帕格尼尼《a小调第二十四随想曲》——众所周知,它几乎包含了所有小提琴演奏时所需要用到的复杂技巧,用在这种场合中演奏,最适合不过。” 威廉姆斯把小提琴放在肩头,抬起琴弓。 “这首曲子献给顾为经,感谢他邀请去美术馆里参观画展,他让我知道了世界之上真的有一些天才存在。” “这首曲子也献给帕格尼尼,感谢他让我明白了,什么是生命之中,真正重要的事情。” “那么——” 琴弓落下。 音乐声响起。 然后掌声雷动。 满场的嘉宾之中,杰里米·林奇副会长注视的这一幕一百八十度惊天史诗级大回环,觉得自己刚刚被闪折了老腰。 …… 顾为经站在三层包厢的栏杆边,看着台下不停在鼓掌,在微笑的人群。 像是在看着一个巨大的五光十色的泡泡。 汉堡歌剧院正隐没在霓虹似的光霞里,相似的感受,他在新加坡的莱佛士酒店的社交晚宴之上,曾经也有过。 那时。 这样的热闹与顾为经并无太大的关联。 顾为经一个人在巨大的宴会厅的角落里,他是盛宴里的过客,酒会之中的路人。直到伊莲娜小姐的轮椅在他的身前停下,顾为经才在那一瞬间,拥有了被全场的目光所映亮的感受。 那依旧只是安娜身上无时无刻不散发的巨大光华,顺便映在了他的身上而已。 而今天。 他依旧像以往那样,不是很适应融入眼前的这种狂欢一般的欢畅氛围里,他站在舞台的角落,微笑的注视着眼前的一切。 舞台的灯光却向着他追了过来。 人们在看着他,在向着他微笑,在对他鼓掌,人人的瞳孔里倒影着他的身形。 鱼群里所吐出的七彩霓虹泡泡上,都映满了顾为经自己的脸。 不是王子选择魔笛,是魔笛选择了王子。 同样。 从来不是主角走进灯光,而是光霞会走向主角,会随着主角的身形而移动。 它会穿过整个纷乱而嘈杂的世界去寻找那个最重要的人。 无论他是站在舞台中央,还是正在三层的包厢边沿,倚着栏杆而立。 后来顾为经回想起大学生涯——那是他的身份发生巨变,逐渐走向艺术舞台中心的四年时间。就像他的个人画展“TIME”,试图用几个时间的片段,来凝固整个时间。 而这种社会地位的转变,又可以被浓缩成两个散发着琥珀光泽的时刻—— 一个自然是他在阿布扎比卢浮宫的画展召开,作品卖上百万欧元的时刻。 可以说,顾为经从一个受到关注的行业新人,到走向艺术舞台真正中心的蜕变,在那一刻就已在“物理”上全部完成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