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 丢鸡-《狂燕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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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忍着,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到处乱窜”

    宋楠毫不手软的继续揉搓“刘耀,你娘估计急着找你了,你也赶紧回家报个平安,别让你娘担心着急了”。

    “嗯,崔夫人,那我先回去了,都快半夜了你们也早点休息吧”刘耀跟宋楠告辞。

    崔霄连忙叫道“刘耀,明天别忘了来背我去府学”。

    “改天再来玩,今日天色已晚,就不留你了”宋楠把刘耀送出厅堂关好房门回屋,发现崔霄屋里的蜡烛居然吹灭了。

    刘耀的母亲刘大娘,倒是没有宋楠这么着急,她儿子刘耀打猎时经常几天不回家,平时出去玩耍也是没谱经常在关系好的猎户家里玩一宿,久而久之她习以为常了。

    “这死小子”崔夫人心里念叨着,本来还想着再进去教育儿子一顿的,宋楠知道儿子烦她唠叨,跟他耍小心眼装睡了。

    崔霄跟刘耀认识很多年了,大概四五岁的时候,寡妇刘大娘带着四五岁的刘耀在昌州城要饭。

    有一次刘大娘背着刘耀要饭要到崔霄家门口的时候,正好崔霄也在大门外玩,俩小孩就玩在一起了。

    昌州城里富裕的人家不多,刘大娘要饭要的很辛苦,穷人家见了挺同情的,却没什么能给的,有钱家还没靠近大门就被仆人或者恶犬赶走,刘大娘发现崔家的饭好要,所以从那之后在其它地方要不到就来崔家……

    久而久之崔霄就跟刘耀成了朋友,经常从家里那些多余的饭菜给刘耀,所以当刘耀六岁的时候,刘大娘已经不需要出门要饭了。

    刘耀会在崔霄放学的路上等他,然后一起玩一会,等时间差不多了,崔霄就回家偷偷那点吃的出来送给刘耀。

    等刘耀九岁的时候,就开始跟着附近的猎人去卧虎山打猎,从那之后他就没要过饭了。每次打到稀有猎物的时候,刘耀会挑一些好的送到崔家。

    但是宋楠一直不怎么很喜欢刘耀,宋楠出身书香门第,是个很有礼貌很有素质很有气质很优雅也很有同情心的女人,她不会嫌弃刘大娘污秽肮脏,也不会嫌弃刘耀粗鲁缺乏教养,儿子每天偷拿食物去送人她也从来都是装作看不见,但她有教育儿子的方式,她不喜欢儿子跟刘耀玩。

    跟现在父母教育孩子一样,喜欢跟学习好的一起玩,谁也不会喜欢自己孩子跟成绩倒数的玩。

    崔霄渐渐长大,除了读书外经常跟刘耀出去疯玩让宋楠很不高兴,崔霄屡教不改,搞得这些年宋楠脾气渐渐暴躁,教育起崔霄来时常骂起来没玩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重新点上蜡烛,看着崔霄破烂的衣服,宋楠拿着桌子上的书本一把扔过去砸在崔霄屁股上。

    崔霄一动不动的,面朝床里继续装睡。

    “别装睡了,起来先把衣服脱了,脏兮兮的把被褥都弄脏了拆洗起来多麻烦,你个没良心的知道不”崔霄的母亲继续说。

    “刘耀前天送来的那条鹿腿,娘炖了一下午还没舍得吃呢,赶紧起来脱了脏衣服下来,吃饭”。

    崔霄立刻应声道“遵命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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