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不愧是王风雷,陈言只是说了一下司机死前的坐姿,王风雷就能抓住最重要的线索点。 “不错,以目前驾驶位座椅的姿态来说,这绝对不是死者常用的驾驶姿态,所以应该是凶手在制伏死者后,自己开车来到了水泥厂厂区。” 这一点,和现场的情况也说得过去。 水泥厂早就搬迁了,这里方圆一公里都没有人烟,正常人怎么会在凌晨打车到这里? 可是如果凶手驾车过来,那就一切都说的通了。 “另外,我们发现死者对车内的大多数部位都做了细致的清理,甚至包括乘客根本不会碰触的计价器、方向盘和手刹档把。” “这些部位,一般情况只会有司机才会碰触,凶手如果没有开车的话,根本没必要处理这些地方的痕迹。” “还有手刹的拉紧程度,我刚刚试了一下,基本上是拉到了极限位置。” “这种极限位置,一般来说会影响手刹拉丝的使用寿命,出租车司机根本不会如此不爱护自己的车辆。” “再加上死者的坐姿位置,可以确定,凶手曾经驾驶过这辆车。” 王风雷点点头,对陈言的判断表示认同。 不过,即便如此,对案件侦办有什么帮助吗? 要知道,刚刚负责取证的勘察人员,可不仅仅是对副驾驶、后座位进行了取证。 他们对主驾驶的部位也都进行了确证,包括主驾驶车门的门把手、方向盘甚至是仪表台,都进行了取证,但是依然没有任何发现。 凶手把车内所有的部位都进行了擦拭,抹除了一切痕迹。 陈言自然看出了王风雷的疑惑:“对方虽然清理的很干净,但是,有一处地方他没办法清理。” 嗯? 王风雷顺着陈言的目光看去:“血液?” 陈言点点头:“就是血液!” “从死者的出血量和坐姿看,是凶手将车子开来到这里后,才用探针插进死者颈动脉,放血导致出租车司机死亡的。” “在这个过程中,他一定是先杀死死者,然后才进行的痕迹清理。” 王风雷点点头,这个推理没有问题。 因为对方如果是在将死者挪到驾驶位、放血杀人前清理的车厢内的痕迹,在杀人的时候一定会在此留下痕迹。 那样的话,凶手就需要清理第二遍。 这是不可能的。 所以,凶手一定是先将出租车司机搬到驾驶位插入探针放血杀人之后,才开始清理的车厢内痕迹。 “对比正常人的血量和探针的直径……整个过程大概就持续二十分钟左右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