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报告里的这位车位所有人,就吃了亏了。 虽然把对方的车子扔进河里是挺解气的,但是反被对方告了一状。 说车位主人故意损坏车主的车辆,而且造成的损失达到了5000元以上。 这可就是刑事案件了。 所以,最终车位的主人现在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措施。 这特么…… 看的有些气人啊。 不过,法律终归是建立在公序良俗的基础上。 车位主人虽然行为有些过激,但是终归是事出有因,对方霸占自己的合法车位在先,而且和对方对沟通无果,才采取了这种极端手段。 只要赔偿了对方的损失,应该不会被追究责任。 否则的话,人人都特么去霸占别人车位好了。 三分队…… 陈言想了想,还是打通了三分队队长吴志国的电话。 “陈队,您有什么指示?” 吴志国第一时间接通了陈言的电话。 “哪还有什么指示,我正在看基层侦缉分队的案情通报,你们分队这两天有一个因为车位霸占,车子被车位主人扔河里了?” “是是是,有这么个事,那个车主家里的媳妇是个律师,结果对方就报案了,因为车子的价值肯定是在5000元以上,所以暂时采取了刑事措施。” “陈队,您有什么指示?” “我哪有什么指示,咱们秉公执法就行,只不过……家里有个律师就了不起了?” “把人家车扔河里确实过分,一定要赔偿,但是占用车位同样属于侵占私人财产,而且对方在车位主人多次沟通后依然态度强硬,是属于影响较坏的了。” “好的,陈队,我明白您的意思了。” 挂断电话,陈言翻开了下一个案子简报。 小插曲虽然不是什么大事,但是如果车位主人真的因此留下了刑事案底…… 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! 居然在陈言管辖范围,这个世界就一定还有公道! 而公道,自在人心。 这个案子虽然小,但是影响可不小。 最终的解决结果如何,是有很大的导向性的。 如果车位主人因此被挂上了案底,那以后岂不是人人都可以占用他人的车位? 而这种和普通大众心理预期不一致的结果,最终导致的只能是人心涣散,公德秩序遭受破坏。 这也是陈言为什么亲自过问的缘故。 翻开下一个案件详情,陈言眉头微皱。 是一起失踪案。 ************ 案子发生在3天前。 连城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学生,在中午下课后,从教室返回宿舍的途中失踪。 这个案子和刚刚的霸占车位的案子一样,都是侦缉三分队的。 9月5日学校老师报案到现在,任何关于这个失踪学生的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。 没有发现被害的痕迹,没有发现私自离校的痕迹,也没有同学讲过他。 从教学楼教室到宿舍一共只有一千米不到的距离,路上有很多监控摄像头,完全没有监控的路段至于一百米。 但是,就是这一百米,这个学生失踪了。 因为不是凶杀案,所以基层三分队没有电话上报,只是在工作日报中汇报了这件案子的大概情况。 报告中关于案件的详细描述很少,只是说明了案件的一个基本情况。 其实,这种失踪案,虽然不多,但是也不少。 连城上千万人口的大城市,每天都有人失踪。 但是并不是说只要是失踪的人,就一定是遇害了。 就比如学生失踪,基本上每个月多有类似的案件。 但是,大多数都是学生偷着跑出学校玩去了。 甚至和自己的男朋友啊,女朋友啊私奔的都不在少数。 一段时间后,身上的钱没了,自然就会回来了。 短的一周,长的一两个月,什么样的情况都有。 所以,学生尤其是职业学校的学生,已经都是成年人了,失踪并不是什么大事。 但是,以往的失踪案,大多数都有迹可循,最起码能找到有些他们怎么离开学校的视频录像。 可这一个案子了,竟然什么都没有,那个男学生就这么毫无线索的失踪了。 陈言办了这么多案子,总结出一个规律。 一定不能相信巧合的存在,即便真的是巧合,那也一定要亲自把这个巧合掰开揉碎,仔细确认辨别。 还有就是一定不能忽视不同寻常的线索。 事出反常必有妖,一切不同于日常情况的线索有可能都是指向案件侦破的关键线索。 陈言自己也当过学生,也撒过谎,逃过课。 第(2/3)页